首        页 交 通 事 故 处 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
关于我们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
圣基交通律师服务范围
交通法律咨询、代书。
参与公安机关事故处理。
代理保险理赔。
代理民事诉讼。
代理刑事诉讼。
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
代理交通事故与工伤。
代理交通事故与医疗。
代理涉外交通事故。
 
7x24小时,
律师免费咨询:
  13020006477
免费咨询电话:
  010-64838849
010-64838848
 
诉讼流程
 
您的位置:首页 < 起诉状

关于立案

一 立案须准备的材料:

1民事起诉状二份;

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如果是单位,需要原告单位年检过的复印件、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且均须单位盖章;

3被告是单位的,要提供被告在工商部门登记年检的复印件;

4证据复印件三份(两份交法院,一份自己留存);

5如果有受托人,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。

二 交通事故案件应到那个法院起诉

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,原告人提出起诉时,在确认了该诉讼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之后,就面临到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,这就是民事诉讼法上的“管辖”问题。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;级别管辖是指由哪一级法院管辖,地域管辖是指由何地法院管辖。

A级别管辖:

基层人民法院:(即各区、县人民法院)管辖一般的案件,即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审案件。

中级人民法院管辖:

(一)重大涉外案件;

(二)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;

(三)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。

高级人民法院管辖: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。

B地域管辖

交通事故侵权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。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地。

三、如何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:

北京市各个法院在办理立案手续时并不完全一样,在此不作详述。


站点地图 | 友情链接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
北京市圣基律师事务所   版权所有  Copyright 2006 122lawyer.com 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 网站建设亚网科迅Asianets.net
咨询电话:010-64838849   图文传真:010-64844466   电子信箱:sj-service@122Lawyer.com
地址:北京朝阳区大屯路科学园风林绿洲F03-23B   邮编:100101